职员手册 (2023年六月更新)
 
 
6. 公司固定资产
 
6.1 发放及管制
以下为公司发放给因工作需求的有关职员的固定资产
  1. 公司汽车
  2. 汽油卡
  3. 手提电话
  4. 手提电脑
  5. 工具及设备

收到后必须保管好,直至归还公司。若有关固定资产遗失,损坏或被偷,职员必须立刻通知管理层。若是因疏忽或保管不当所致,职员必须赔偿有关损失。

职员离职时必须归还公司固定资产。
 
6.2 公司汽车/车辆
使用公司车辆职员必须负责照顾,保持车辆清洁以及小心驾驶。

任何交通罚款将由当事人自行负责。

若发生意外,不见或损坏,职员必须立刻通知公司及如有需要,向警察局报案。若是驾驶员之疏忽而导致,将根据以下处理:

第一次

  • 记录在案
  • 职员必须自行承担交通罚款,若有
  • 维修费赔偿则免

第二次

  • 记录在案
  • 职员必须自行承担交通罚款,若有
  • 维修费赔偿不超过RM300
6.3 汽油卡
指定职员将被分发汽油卡并由执行董事批准。此卡只是限给有关职员添汽油而己。添油收据必须收好并呈交给公司。
 
6.4 手提电话
电话费补贴因个别工作需求,补贴费限额不超过RM80至RM200。所有补贴费须呈上正式单据。
 
6.5 手提电脑
手提电脑只提供给指定职员,但必须获得执行董事/董事经理批准。

任何手提电脑申请必须填写在指定表格并通过集团电脑部处理。
 
6.6 工具及设备
若工作上需要,职员可被供应有关工具及设备以执行任务。

工具及设备采购必须根据采购程序。除非得到授权,否则职员不可自行购买工具。